為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,熟悉防空、防災警報信號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《青海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辦法》規定,定于2023年9月5日10時至10時11分,在全省人防重點城市(鎮)范圍內進行防空警報試鳴。試鳴期間,請廣大市民注意識別防空警報信號,保持正常的生產、學習和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